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刘铭)7月22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今年上半年,四川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3824件,解决24643件,投诉解决率为72.86%;接受消费者咨询1.31万人次。消费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社交平台技能培训、老年人数字消费、汽车消费合同违约、家电产品质量投诉、预付式消费等领域。四川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新消费领域藏陷阱,新型侵权方式须警惕。
汽车合同违约问题突出
投诉分析结果显示,上半年,汽车销售领域因经营者违约引发投诉问题突出,部分商家在交易过程中缺乏契约精神。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无故拖延交车,承诺交车时间后无理延迟,导致消费者无法按时提车;协商确定价格后擅自加价,变相提高购车成本;定金难退等。
5月16日,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其在广元市昭化区旅游时于当地汽车4S店看中一辆家用轿车,商家承诺两周内交车并收取定金5000元。约定时间届满未交车,王先生要求全额退还定金遭拒。广元市昭化区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接诉后立即协调,经核实调解,商家全额退还定金。5月23日,消费者邓先生投诉广安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称其与销售人员协商确定车辆价格后,销售人员以申请优惠为由收取押金2000元,最终报价高出协商价5000元,邓先生要求退还押金遭拒。经广安市消委会经开区分会调查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押金。
四川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车时务必签订正规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车辆型号、配置、交车时间、成交价格、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避免口头承诺风险。支付定金前应核实商家经营资质与履约能力,索要加盖公章的定金收据。遇以“申请特殊优惠”为由收取意向金的情况,须书面明确承诺价有效期及退款条件。付款后应妥善保存购车合同、收据、金融方案确认书、沟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材料,并对重要文件进行扫描备份。
社交平台技能培训藏猫腻
消费者李某等投诉称,在社交平台看到四川霖诚飞耀科技有限公司“零门槛兼职”“月入过万”等配音课程宣传后,被诱导添加客服微信。客服以“免费培训”“仅剩优惠名额”等话术催促其签订合同,李某遂通过分期贷款方式支付5760元学费。购课后发现课程多为画质不清、内容简陋的录播,承诺的兼职机会亦未兑现。李某等人要求退课,该公司索要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违约金。四川省消委会收到投诉后向该公司发出调查函,该公司未予反馈。经查,该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已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投诉情况分析,此类培训套路通常是将配音、插画、影视后期制作、播音、Python课程、剧本创作等作为学习内容进行包装,又以高薪兼职为诱饵,让消费者背负高额培训贷。涉事企业事后隐匿行踪,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商家通过社交平台进行违规营销和诱惑性宣传;以高薪兼职为噱头诱导大学生分期贷款购课;格式合同藏陷阱,课程质量低劣、兼职承诺落空,合同条款成隐形坑;退课收取高额违约金,商家失联维权难。
四川省消委会呼吁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实现协同共治,强化源头治理压实平台监管责任,深化宣传教育,提升消费者的风险防范能力。
数字消费“坑老”成痛点
近年来,不少商家通过“走路赚钱”等宣传在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及各类计步APP中投放弹窗广告,利用老年人对数字产品操作不熟的特点,“以点击即领福利”等话术诱导其误触扣款。
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高额扣款与强制索权,单次扣款金额集中在798元,扣款过程通常自动进行人脸识别,部分案例中人脸识别界面未清晰标注收费信息;软件服务与售后缺失,涉事软件无法经应用商店正规渠道下载,无官方说明或客服入口;跨区域投诉特征突出,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高。
4月28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的消费者吴先生投诉称,其父亲在短视频平台看见走路赚钱软件广告,根据提示下载软件(实际无法打开、无相关服务),输入手机号后(查询下方有极小字体标注扣款说明)即被自动付款798元至成都灿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至公司)。吴先生一家对这笔扣款毫不知情,支付过程无输入密码环节,而是通过人脸识别直接划款。吴先生联系多方协商无果后,经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转办,成都市天府新区消协介入调解,灿至公司退回全款。
四川省消委会认为,商家的此类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的规定,属恶意诱导消费、虚假宣传与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情形。相关企业应立即整改广告,明确消费提示,建立便捷退款通道,不得以“权益生效”为由推责。相关平台须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畅通投诉渠道。监管部门应开展专项整治,严惩违法企业,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家电质量投诉持续走高
今年家电行业受国补、以旧换新等政策利好影响,需求大幅增加,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也随之显著增加,同比上升4.13个百分点,占投诉总量的10.84%。相关投诉主要涉及以下问题:部分产品存在性能不稳、故障频发的情况;部分商家售后服务承诺无法兑现,维修服务质量差、收费不规范、拒不承担保修责任等;安装质量不达标或在安装过程中强制推销不必要配件并收取高额费用,消费者拒购则不予安装或拖延;商家为符合“三包”规定的产品刻意设置阻碍,常以“产品已使用”“包装有损坏”等为由拒绝或拖延退换货,甚至要求消费者支付折旧费。
2月18日,广元市青川县清溪镇清溪村消费者张先生向绵阳市平武县消委会投诉,称其在商场买的华菱空调,选购型号为二代机,价款2239元,安装时发现实际供货为一代机,差价约500元。经平武县龙安消费维权工作站调解,商家向消费者退还差价500元,双方达成和解。
预付式消费维权“难”
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证据收集难,消费过程中若未留存合同、付款凭证、宣传资料、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维权时则难以举证;执行到位难,商家常以资金短缺、经营困难等为由拒绝履行退款或赔偿义务,采取转移财产、注销公司等方式逃避责任,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监管难度大,预付式消费行业覆盖范围广、经营主体多,监管部门难以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
3月10日,消费者冯女士向江油市消委会投诉某美容院,称其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还充值卡余额遭拒。经核实,冯女士因家庭原因无法继续消费,卡内尚余14352元,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和退费规则。江油市消委会迅速组织调解,最终美容院同意全额退款。
新消费领域藏陷阱
随着互联网发展和社交模式迭代,新型消费业态涌现的同时,也衍生出一系列侵权问题。
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粉丝经济催生营销陷阱,社群营销中侵权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经营主体利用明星粉丝群内群体信任销售问题商品;网络游戏消费领域侵权乱象频发,以虚假宣传为主要形式,如诱导大额充值却无法兑现承诺,并伴随强制消费、诱导未成年人充值、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线上票务服务设置霸王条款,销售演出票、景区门票时隐瞒票源信息、虚假宣传座位效果,或在退票时收取高额手续费甚至拒退。
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绵阳市涪城区消委会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绵阳市某高中生利用明星粉丝群售卖问题商品。涉事学生利用粉丝对明星的追捧和群体信任,以团购、代购等名义销售各类商品,消费者收到货后发现商品存质量瑕疵、货不对板,涉案金额数十万元。石塘消费维权站当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联合涉事学生所在学校、家长组建工作小组并搭建协商平台,促成学生家长与粉丝后援会代表达成解决方案,为多名粉丝办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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